源头清水汩汩来 ——兰州市紧扎制度“篱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
对兰州市来说,2016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
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异常繁重。与此同时,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而对于肩负换届重任的组织部门而言,更是力压千钧。
“如何以换届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潜心干事、竞进作为,切实让换届年成为干部干事创业年、竞进升级发展年,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一个要求组织部门必须考满分的课题。”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智强说。
由是,紧扎制度“篱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全面有序展开。
落实“主体”敢于问责
近期,一则消息引起兰州市党员干部的高度关注:在兰州市督查组对全市县区换届风气开展巡回督查中,有4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撤销党内职务。
“这样严肃地处理干部,让我心头一震,觉得确实是动真格的了!”城关区委宣传部一位干部说。
结合今年换届工作,兰州市把防止“带病提拔”作为选人用人的“中心思想”,制定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新机制,与干部任用、纪律处分、问责条例和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形成制度链条,在“压实责任、严格审核、准确考察、征求意见”四道关口筑牢防火墙,严防紧守、寸土不让。
在今年换届中的“两代表一委员”选举中,安宁区政协秦某因未报本人和配偶名下房产面积较大,被诫勉处理,不再提名政协副主席;城关区某局党组书记马某,因未报配偶持有60多万元股票,被取消县区换届新提名资格、市党代会代表资格。
在换届工作中,兰州市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四项责任”。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使用人选的廉洁自律书面评价上,必须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确认,选任的干部一旦发现影响任职问题,一律暂缓进入下一环节,迅速进入倒查程序环节,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对拟提拔人选和换届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并适当扩大听取意见范围。
今年6月,群众举报榆中县金崖镇寺隆沟村违规推选党代表。接到举报后,兰州市委组织部门迅速查实问题,对涉事的副镇长、包村领导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行政职务,涉事村支书被撤销党内职务,责令村主任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并取消6名党代表资格。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训换届相关人员8000余人次,开展各类谈心谈话5000余人次,听取纪检部门意见1200余人次,审查干部档案700余卷,查办涉及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线索4起,对存在问题的27人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调离岗位和免职处理。同时对2220名市管县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100%审核录入,重点抽查核实922人。”兰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任钧说。
制度当头正本清源
为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兰州市在中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出台前就制定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办法,同时配套出台干部人选提名推荐办法、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10多项制度。
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兰州市把落实干部选任“四项责任”摆在首位,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织紧织密制度笼子,逐级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纵向压力传导、横向相互协同的工作格局。
特别是对“带病提拔”实施严格的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一律暂缓进入下一环节,迅速倒查程序环节,严肃追责问责。同时配套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防考察走样失真。着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谈话103人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聚焦考察、公示关键期,严格开展公示监督,搭建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借助广大党员群众力量发现问题,对反映问题实行“快查快办”,限定1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意见建议。对干部选任进行全程纪实,将监督贯穿始终。
“倒查追责机制,形成了一整套的闭环工作机制。点开‘闭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谁该负责,一目了然,有效消除了互相推诿、责任不清等弊端。”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陈风雷说。
在将制度“篱笆”扎得紧密的同时,兰州市着力探索干部日常考察管理考核机制,将干部考察识别工作的重心向平时转移,将考察谈话对象拓宽为上级领导、身边同事、下属、服务对象、家属等人员,通过实地考察“进单位、进联系村、进项目现场”,深入了解干部德才表现、群众口碑、重要情况等。
“由于注重日常考察,换届时所有干部的情况组织部门心中‘一本账’,谁能用,谁不能用,用在哪里,导向明确。”兰州市七里河区委组织部部长高佑军说。(记者侯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