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保局:细化完善管理办法

29.05.2014  12:47

  原标题:只收费不服务企业有意见

  市环保局:细化完善管理办法

   中国甘肃网5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甄燕红) 针对市委“背靠背”征求到的意见,市环保局逐条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改进意见,制定了83条可行性改进措施。截至目前,市环保局已完成“对破坏环境、乱排乱倒、生态破坏等问题处置不力、环保审批进度缓慢”等4处涉及形式主义,8处涉及官僚主义,11处涉及具体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特别是针对企业提出的“只收费不服务”的意见,环保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对兰州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完善,在严格落实硬指标的前提下,将人性化服务理念纳入到管理之中。

  征求意见建议共572条制定了83条改进措施

  作为市委确定的15家“开门搞活动”部门之一,在征求意见环节中,市环保局始终把“听到真声音、求到真意见,解决真问题”作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将基层干部群众作为重点征求意见对象,做到征求意见不设卡、提出意见不划线,大力营造广集民意、广听民声、广纳贤言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先后征求意见建议共572条,梳理归纳重点意见建议170条,其中涉及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的“四风”问题共计85条。

  针对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背靠背”征求到的41条意见,市环保局逐条进行了讨论研究,从主客观两方面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制定了83条可行性改进措施,下发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领任务,按照完成时限,严格进行整改落实。

  就群众提出的“环保审批效率低下,进度缓慢”的问题,市环保局已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简化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已将环评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

  保护母亲河管好排污口

  群众对河边排污管理缺失意见大,市环保局加大了对黄河兰州段水域的巡查频次,做到全天候不间断检查。自去年以来,全面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先后两次对沿黄排污口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水环境状况及排污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或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做好黄河水源的保护工作,杜绝黄河兰州段出现污染事件。开展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监测。

  为全力配合我市打造“黄河风情线”精品工程,根据任务分工,市环保局积极作为,对黄河兰州段376个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75个存在排污现象的排污口逐一进行整治,对私设暗管、偷排、漏排和污水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进行严肃查处,从源头上确保水环境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目前,已协调市建设局制定黄河沿岸排洪沟和污水管道治理,适时在网站开设相关栏目,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跟踪重大项目提供环保服务

  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不到位,帮助和指导不及时”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主动靠上前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及时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对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绿色通道。

  在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对重大项目按照“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内部审查审批环节,提高审查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限,为重大建设项目从速开工创造条件。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用,积极协调重大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程序,减少和缩短审批流程和时间。在项目的进展及资金的监管上下大工夫,确保环保专项资金安全、完整,使有限的资金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还有群众反映,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一些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较大。对此,市环保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始终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作为准入条件,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跟踪管理制度,并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审批大小项目,规范试生产核准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