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列全国第28位

25.06.2015  10:24

  甘肃新闻网兰州6月25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住建部近日通报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甘肃省在全国31个省、市、区考核中,排名第25名,较上一季度上升了4位;兰州市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考核中,排名第28名,较上一季度上升了7位。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监管工作,省住建厅日前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住建部通报,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我省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7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79.30万吨/日。全省设市城镇在建污水处理厂39座,污水处理能力约27.83万吨/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8926.98万吨,运行负荷率达到55.32%,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削减424.29mg/L。省内各市州排名前3名的是兰州市、平凉市、张掖市。

  我省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市(州)、县有天水市:秦安县、甘谷县;平凉市:崇信县、庄浪县;酒泉市:肃北县;庆阳市:正宁县、宁县、镇原县;陇南市:文县、宕昌县、礼县、徽县;临夏州:临夏县、东乡县;甘南州:卓尼县、临潭县、碌曲县。我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较低,目前,尚有46座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不足60%,占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的68.66%;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通报要求,今后要强化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市要认真核实上报数据,准确、全面地反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对瞒报、谎报数据的市县在考核评分时按零分计算,并予以通报批评。各地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考核工作,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长效机制。省住建厅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予以全省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和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

  各市、县政府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并将按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确保秦安县、甘谷县、崇信县、庄浪县、肃北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文县、宕昌县、礼县、徽县、临夏县、东乡县、卓尼县、临潭县、碌曲县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底前投入运行。(记者梁峡林)

  原文标题:住建部通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5-06/25/content_326794.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