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诉自来水苯超标侵权请求被驳回

30.11.2015  12:48

  原标题:兰州市民诉自来水苯超标侵权请求被驳回

  备受社会关注的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引起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于11月27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一审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宣判后,除市民薛某当庭表示上诉外,其余原告均表示考虑后再做决定。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4·11”事件确已对全市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当影响,威立雅公司对事件的发生存在疏于管理方面的过错,对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威立雅公司在事件发生后,主动向政府报告,积极查找、确定事件原因,排除妨害。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公开赔礼道歉,在其网站上公布每日的水质检测数据,以减退相应水量、水费的方式对停用自来水期间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各原告要求威立雅公司就其个体利益单独赔偿,既缺乏必要性,亦不符合公共危机事件背景下因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而应当考量的合理性。威立雅公司在事件的处置、应对以及事后补救、补偿等方面尽到了相应责任,故各原告对威立雅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对于各原告要求兰州石化分公司、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股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因不存在负有连带责任的前提基础,故各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亦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各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