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门前三包”施行 执法部门开出首张罚单

16.02.2017  18:33

    原标题:新“门前三包”施行 执法部门开出首张罚单

    安宁区一眼镜店乱堆放屡教不改被罚500元

  安宁一眼镜店被罚款。兰州晨报通讯员 董振刚 晁昊蕾 记者 师向东 摄

  2月15日,兰州市新“门前三包”责任书首发仪式在安宁区举行,自当日起,兰州市将全面实施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地段不清洁、乱贴乱挂广告、随意占用绿地或公共通道都将受罚款。该区宝石花路一家眼镜店就因乱堆乱放屡教不改,被执法部门处以500元罚款,这也是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施行后,执法部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2月15日,安宁区宝石花路中国银行大厅内,安宁区政府主要领导向银行负责人颁发了兰州市第一张新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安宁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银行负责人现场签订责任书。记者了解到,此次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较以前有所创新,细化了责任内容,将监督责任纳入“门前三包”责任书。同时,在责任书右下方添加了“安宁区全民数字城管”二维码,要求各责任单位安装该手机软件,一旦发现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门前三包”的问题,可及时上传至安宁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相关责任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不过,在安宁区宝石花路,一家眼镜店因为乱堆乱放屡教不改,已被执法部门罚款500元,成为《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施行后第一个被处罚者。

   门前三包”新规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2月6日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市容环境秩序承担维护和管理责任的制度。责任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任单位在年度内三次以上违反《办法》规定的,除由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挂牌警示,同时在主要媒体曝光。 (记者师向东 通讯员董振刚 晁昊蕾)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