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意见出台---把兰州建成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平台

16.09.2015  11:45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省政府办公厅9月13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要立足区域、产业和文化优势,发挥好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的定位,以《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契机,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加快推进城市增长动力转换,推动兰州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协调发展,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和消费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意见》明确,优化空间布局,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和城市功能,努力把中心城区建成兰州市政治、科技、商贸、文化和旅游中心;加快兰州新区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发挥集聚效应,积极引导企业“出城入园”,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努力把兰州新区建成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实现中心城区与兰州新区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破解城市综合交通拥堵难题。强化兰州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优化市内交通设施和管理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快速公交系统,鼓励引导公众出行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加大新建公共停车场力度,及时清理并恢复原规划审批已确定而被侵占或改作他用的停车场;积极推进城际铁路、城际轨道建设,促进城际快速交通发展,积极推进兰州绕城环线、放射线和骨干道路建设,优化城市主要出入口与城市内外路网的衔接沟通,从根本上解决兰州内外交通交叉干扰、城市主要出入口不畅、交通拥堵等问题。

  《意见》还强调,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依据河谷城市特点,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保持兰州“两山夹一河”的整体山水格局,保护好南北两山绿化成果,加强“一河两岸”空间景观的规划控制,体现鲜明的黄河文化名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