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藏身 兰州市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整治

09.12.2014  11:39

12月8日,记者获悉,为了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转移的趋势,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兰州市工商局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涉农重点商品的监管、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侵权假冒行为等,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防止来路不明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民手中。对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农村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尤其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权行为,依法查处恶意攀附企业商标商誉的案件,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兰州百合”、“苦水玫瑰”等地理标志进行重点保护。及时处理侵权假冒商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特别是流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方。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取缔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健全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农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