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成功处理一起消费纠纷

19.03.2017  22:13

近日,消费者贾先生在兰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新建区工商所辖区内的某家具市场购买了一张儿童床,购买时,他多次要求商家一定要保证商品质量,安全环保。商家送货上门后,贾先生发现儿童床有非常刺鼻的异味,怀疑有害物质超标,要求商家退货遭拒。

接诉后,新建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查,商家为贾先生提供的儿童床所使用的油漆未完全干透,遂散发有油漆味。

工商执法人员向商家讲解了《消法》和《甘肃省消保条例》的相关规定,最终商家退还贾先生2600元购床款并道歉。商家承诺今后一定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