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商局大力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13.11.2015  11:59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近期,兰州市工商局大力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召集全市主流媒体以及城区主要户外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履行社会责任,增加公益广告投放数。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公交车体、站牌、LED屏、灯箱、交通围栏广告等显著位置持续发布公益广告,规定其公益广告发布比例,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市局要求广告发布者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兰州形象,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局倡导各类媒体落实新《广告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公益广告常态化、规范化发布的相关制度,确保公益广告定量传播。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布公益广告15200条次,其中兰州公交广告公司已调配227台车,发布公益广告5288条次。

市局积极组织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踊跃参加大赛活动,通过大赛活动,引领广告经营单位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引导广告业营造积极向上的行业氛围,展现兰州市广告业的创意水平,彰显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社会责任。

市局还实行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通过广告监测对媒介单位发布的公益广告进行监测和检查,对于户外公益广告发布数量未达到要求的广告发布单位,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完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