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强“小饭桌”规范化管理

31.08.2015  10:44

近年来,兰州市将“小饭桌”监管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规范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推动了“小饭桌”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加强“小饭桌”监管,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4月制定下发了《兰州市“校外托护点”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小饭桌”分类准入条件、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改善环境卫生、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冷藏设施、防尘防蝇设施及原料采购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2014年,兰州市建立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联合牵头负责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并对全市“小饭桌”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严防监管缺失。据统计,目前兰州市共有各类“小饭桌”968家,约占全省“小饭桌”数量的85%。在此基础上,建立切合辖区实际的审批准入及监管制度。对基础条件较好、设施设备配置到位、具备食品安全加工制作条件的,实施登记报备和人员健康培训等准入管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纳入监管;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保障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饭桌”392户,备案管理(托护学生人数10人以下)56户,已持证的“校外托护点”中有258户在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对实施准入管理的“小饭桌”在居民小区及“小饭桌”经营场所门口制作统一标准的醒目门头,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学校门口对已登记报备的“小饭桌”实行统一公示,并实现网络在线查询,让学生家长能够知情选择,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