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制定“十禁令四要求”匡正“两节”作风

16.09.2015  11:43

  甘肃新闻网9月16日电 据兰州市纪委披露,“两节”将至,兰州市制定“十项禁令” “四项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坚决贯彻执行,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十项禁令:1.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和各种节礼;2.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3.严禁利用公款购置各类会员卡和代金券;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访、宴请;5.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6.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7.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8.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9.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和公车私用;10.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

  四项要求:1.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形式,认真抓好“10项禁令”的学习宣传。2.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10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同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禁令,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通过巡察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细究“四风”问题线索,做到快速处置、严肃问责。4.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详情请点击:http://www.gsjw.gov.cn/content/2015-09-16/10661.html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