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创新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28.05.2014  20:36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保障。没有了土地,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款使用不当,或花销完后,会给农民的生计带来困难,如何使这一群体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是兰州市多年来不断探索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该市从群众利益出发,创新思路,多渠道、多方位拓宽安置途径,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为被征地农民和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扶持、养老保障、救济救助。

安宁区国土局通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来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让农民失土不失利,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有效避免和减少征地纠纷。为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农民变居民”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安宁区出台了发展壮大涉农街道、社区新型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寻求发展出路,区上每年拿出100—300万元用于支持集体经济发展;陆续成立了兰州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州泉福商贸有限公司、金河湾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并相继运营,安置了许多失地农民在其中就业。截止目前,全区已经配建城中村改造商铺近20万平方米,发展集体经济实体33家,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扩大。目前兰州市建立了与县区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七里河区在征地工作结束后由被征地村委会统计被征地村民人数及参加社会保险应缴纳的金额,乡(镇)、街道及社保部门审核后统一为被征地村民购买养老保险,做到失地农民“应保尽保”。榆中县除了通过货币安置的主渠道外,还积极通过造地安置、就业安置、社保安置等办法,妥善安置了近万名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减地不减收,生活水平稳中有提高。如在该县的项目建设用地中,针对金崖镇、来紫堡乡两乡镇人多地少的突出矛盾,多年来,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实施造地3万多亩,使部分被征地农民重新有了耕地。为了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榆中县还与征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书时,必须签订一项用工条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当地被征地农民务工。近年来,酒钢集团榆中钢厂、金川科技园、兰州大学榆中校区、西北民大榆中校区等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安置了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就业,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据不完全调查,因征地而招收被征地农民达2000多人,年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红古区对被征地农民一直实行多渠道安置,改善拆迁农户的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对海石湾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农村房屋采取“1+1”的安置模式,即由镇、村统一修建安置房,给被拆迁户提供安置房和出租房,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确保被征地农户居住条件不因征地拆迁下降。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武天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