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计划力促学前教育发展
日前,兰州市下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力促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截至2014年底,兰州市有各类幼儿园456所,在园幼儿7.3万多人,全市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5.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4.8%,全市幼儿园教职工7793人。近3年,兰州市累计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6.22亿元。虽然学前教育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公办资源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较低,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未全面落实等问题。
根据新一轮计划目标,到2017年底,兰州市将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增一批农村小学学前班,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以上,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保教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增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前教育师资素质稳步提升;深入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鼓励名优园所办分园、结对帮扶,不断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园所软硬件建设协调发展。同时,将认定一批收费合理、保教质量较高、符合兰州市经济发展实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晋级升类奖补、保育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其发展。
兰州市要求,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对尚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在两年内取得任职资格,否则予以清退。民办幼儿园园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任职条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对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性、一类、二类的公办幼儿园,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创建成为一类及以上、二类的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财政奖补;对创建成为一类及以上、二类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财政奖补;对创建成为一类及以上、二类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财政奖补。(记者侯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