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08.02.2015  21:52

  2月7日,在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牟少军作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落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显著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有效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推进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准确把握和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拓创新,不仅要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还将积极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其中包括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

  2014年成绩: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转变立法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一年来,审议地方性法规4部,其中表决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3部;完成立法修正案草案、《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15部法律法规在我市征求意见工作;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管理规定》《兰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20余部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4年的12件立法项目。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立法项目建议,将社会关注度高、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14件立法建议列入了2015年立法计划,内容涉及科技进步、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城区养犬管理等方面。

  转变立法工作方式。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修订《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争议、立法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立法听证。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改善生态环境,二审修订通过了《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围绕保障民生,二审修订通过了《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围绕城乡环境卫生建设,对《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对《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加大工作力度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大了对“一府两院”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对1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22项工作开展了视察、检查或调研,作出了4项决议和决定,备案规范性文件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和201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监督。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重点,对“3341”项目工程建设、兰州新区建设、北环路和南山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城联创”、非公企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节水灌溉农业推广等开展视察、检查或调研,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加强对民生保障的监督。对高校清真食品管理、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援助等,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洒水不够科学合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加强了人大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协调和督办,946件(次)群众来信来访得到较好的处理,督促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对14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完善服务机制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在市人大代表工作站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之家”负责人300余名。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1期,对80余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

  丰富代表活动形式。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及全市重点工作的参与。加强了对“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制定《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实施办法》。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2014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帮办实事900多件,协调落实项目50多个,筹措帮扶资金1400多万元,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及时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212件代表建议进行了交办。对《关于关注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议案》等9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决定进行重点督办。从办理结果看,212件建议全部得到答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8件。

  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系列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教育,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深化改革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逐级约谈、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等形式,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努力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

  2015年任务:务求全面发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准确把握和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兰州建设,不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兰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探索开展人代会审议法规草案。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听取审议行政执法案件和司法案件总体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强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立法工作。对《兰州市科技进步条例(草案)》《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和二审。对《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对《兰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兰州市河洪道管理条例(草案)》等4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一审。对《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兰州市城市线缆落地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对《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民生热点工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等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

  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方面,围绕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大对人代会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强化为代表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站)”运行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完善督办工作机制。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常委会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加强机关建设,加强与县(区)、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