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考录取工作9日全面开始

09.07.2014  10:19

从7月9日开始,兰州市中考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正式开始,在此之前,大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统招录取线已向社会公布。7月11日22时之后,考生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anzhou.edu.cn/或http://www.lzedu.net/)查询录取结果。

今年中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2A3C(含)以上;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2B3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2B3C(含)以上;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提前批次录取采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计划未完成时,在第一批次内按考生所填补录志愿进行补录;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志愿40%;②统配志愿5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补录志愿;⑤择校志愿。(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录取比例为:①统招志愿60%;②统配志愿30%;③自主招生志愿10%。)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计划;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直接进入补录志愿录取;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95%;②自主招生志愿5%;③统招第二志愿;④择校志愿。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自主招生计划若有剩余,可直接转为统招计划。

此外,征集志愿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值得关注的是,兰州四中和一些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也将在提前批和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随之公布。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2日—15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5日22: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5日22:00—7月16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

信息来源:兰州晚报  高宏梅     张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