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下月起五措并举 力保金城蓝天

21.10.2014  12:07

    原标题: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将进入严防严控阶段 下月起五措并举 力保金城蓝天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兰州市将进入五个月的冬季供暖期。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进入严防严控阶段,将从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监管重点工业源、防控低空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扬尘污染、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五个方面入手,努力让冬天的兰州蓝天常在。

    ●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

    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和暗访

    兰州市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其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控制煤质煤量、环保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2014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和暗访检查,防止违规复产。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

    ●监管重点工业源:

    未获批复火炬气排放给予高限处罚

    9月16日起,对三大电厂、榆中钢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等监管措施。在应急状态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化肥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三大电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工业动力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解决,确保“冬防”期间使用优质工业动力煤。加强兰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异常,立即通知兰石化公司减产查源;同时严格限制兰石化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并获得批复的火炬气排放行为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在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的同时,责令企业对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防控低空面源污染:

    烧烤摊点须入店或集中经营

    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等低空大气污染源。城乡接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市区内各类市场推广使用电炉采暖。严查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严控焚烧垃圾及面源污染,并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和荒草禁烧制度。

    ●综合整治扬尘污染:

    月底前对城区所有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督促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凡未落实的一律停工整顿,并将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取消其兰州市施工单位施工资格;10月31日前对城区所有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对市区内所有已完工的开挖路面全部回填铺油。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落实全天保洁保湿要求;严控道路交通扬尘,确保物料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和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同时,10月31日前对市区绿化带内土壤进行清理,市环保局负责做好扬尘污染监测及工业渣场扬尘监管,防止风蚀起尘。

    ●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适时启动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在城区19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负责在城区主要地段利用红外监测车对行驶车辆排气进行动态检测,依法查处违规上路的尾气超标车辆。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规定,适时启动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年内市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实现全覆盖。市发改委负责力争10月底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四柴油上市工作。(记者 田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