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16名听证代表,仅一人反对调价 8人赞同方案一 4人支持方案二 3人建议作修改 兰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上调似成定局

15.10.2014  10:16

    10月10日,兰州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在兰州中山宾馆如期举办,会议邀请了17位听证者,其中消费者代表常娟因故未能到场。听证会还设有5名听证人、3名旁听人及2名方案提出人、2名成本监审人、39名列席人员。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供热企业对于供热调价呼声一片,到场的16名参加人当中,仅有一人反对价格调整;3人同意调价,但建议对调价方案做适当修改;4人赞同调价方案二;8人赞同调价方案一。

    从当天参加人的发言来看,赞同方案二的主要为供热企业代表,大多消费者代表则倾向于“就低不就高”而选择赞同方案一。

    方案一: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40元/月·平方米,上调1.20元,调整幅度为28.57%。与成本差价0.47元。

    方案二: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60元/月·平方米,上调1.40元,调整幅度为33.33%。与成本差价0.27元。

    反对调价(1人)

    张国栋:兰州市七里河区下西园区委家属院(消费者)

    兰州市职工收入在全国属于中下游水平,28.57%和33.33%的涨幅,对于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影响较大,同时,任何提高价格的调整都是民众十分敏感的,所以我不同意此次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供热企业的成本增加应由政府财政、企业、用户共同承担,价格分步调整到位,供热价格调整应该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

    在此,我提出三个意见,一是政府要在去年财政补贴的标准上提高补贴标准,二是企业要在管理技术上下功夫,提高居民用户的满意度,三是居民供热用户应该承担多少呢?政府应该通过此次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制定一个合理价格,不应该超过兰州市热电联产的供热价格。

    建议对调价方案做适当修改 (3人)

    迟方旭: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城市供热采暖为公用事业,其价格应以补偿供热成本为原则,因此,在政府财政、热力企业和用户三者共同负担供热成本的体制中,财政应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和用户承担次要和补充责任。此次调整方案淡化了政府财政负担供热成本的主体作用,增加了居民生活成本。

    王风香:兰州市西固区亚太新村(消费者)

    供热属于民生工程,调价幅度不宜过大。兰州四区存在相当数量的城中村改造居民,承受力有限。建议提高供热质量,提高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力度, 监督到位。

    王金贵: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兰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本次调价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没有深入用户广泛调查;二是未反映供热中存在的问题,供热企业未对调价后供热质量的保障措施作出承诺,供热达不到标准如何处理等应有措施。

    赞同方案一(8人)

    乔卢红:兰州市财政局(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根据成本显示,供热成本是5.87元/月·平方米,目前兰州供热价格4.20元/月平方米,成本增加,企业负担严重。因此供热价格势在必行。供热企业想要生存,要加大征收力度,改进征收手段,不能完全依靠调价,降低企业消化,有好的产品才能让消费者满意。

    刘风华:兰州市供热办公室(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由于这几年供热成本倒挂,导致供热行业亏损严重,也致使供用热矛盾比较突出。同意方案一,由4.2元/月平方米调整到5.4元/月平方米,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建议就低不就高,调价后同时调高对三无人员和低保人员的补贴幅度。

    任涛:兰州市城关区铁路西村271号(消费者)

    兰州市供热价格上涨,应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调价幅度不宜过高。政府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低收入家庭一定的补偿,减少供热带给他们的生活成本和压力。

    桑敏: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52号(消费者)

    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可以适度调价。建议政府调价的同时,适当加大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监督力度。

    杨宗斌:兰州市顺畅供热站(经营者)

    天然气价格已连续三次上涨,天然气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拿出些诚意来,为民做些事自己也消化一些。

    凌玉胜:兰州市安宁区消费者协会(消费者)

    建议财政部门适度考虑财政补贴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倾向于特困户和比较困难的企业、人群,而供热单位过于依赖政府的补贴,容易迫使供热与用热关系形成弊病。

    鲁文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欣欣名苑(消费者)

    缓解供热企业压力要多渠道想办法,在兰州煤改气自动化后,供热企业要做好内部管理,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向社会公开供热成本和供热价格上涨的原因。此外,省级财政也应拿出一定的补贴,以减轻市级财政压力。

    孙国权:兰州市发改委(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我觉得两种方案中,第一种方案更能体现政府、企业和居民三方共同承担利益,天然气是不可再生资源,适当调价,可以提高节约能源,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

    赞同方案二(4人)

    张建军 安宁十里店供热站站长、市供热协会副会长(经营者)

    一年来,天然气价连续三次上调,上涨幅度高达75.5%。天然气在供热成本中占比80%左右,导致供热成本急剧上升,加上水电等其他相关费用的上涨,供热实际成本已经达到7.30元/月·平方米。虽然政府财政予以了补贴,但只是杯水车薪,调价已是刻不容缓。目前,供热企业的困难前所未有,那一家不是负债累累?均已没有让利空间。如果要让供热企业让利,只能克扣用气量进一步降低供热温度、降低服务质量、弃供停供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

    王伟 兰州市热力总公司(经营者)

    同意价格调整方案,方案二比方案一每平方米每月高0.2元,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多收1元钱,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总采暖费多出100元,这个差价居民应该可以接受,但方案二使得供热企业成本倒挂可以减少到0.27元,对于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证供热温度是有利的。

    王汝国 兰州吊场供热站(经营者)

    政府补贴应及时到位,同时,建议兰州市完善制定分户计量收费政策,另外,政府应严格控制民用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从去年7月涨了三次,供热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达75.5%,大大超过民用天然气价格,建议国家对居民供暖天然气价格进行严格控制。

    张萍:甘肃茂源会计事务所 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最初接到通知时,我和大多数百姓一样不同意价格调整,但经过走访三家大型供热站实地调查,通过市政府和物价局对天然气集中供热情况的介绍后,觉得在财政困难的城市,在国家三次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后,兰州市供热成本从2011年的77%占到现在的84%,长期下去势必让供热站无法正常经营,最终受害的还是市民。

    本报记者 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