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安宁区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06.06.2014  10:42

   中国甘肃网6月6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张小燕)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街道(社区)新型集体经济,加强对各涉农街道集体商铺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安宁区将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体商铺建设管理,力争实现集体商铺面积45.38万平方米。

  安宁区原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的6个涉农街道,商铺规划设计面积为31.09万平方米。据估算,全区城中村改造结束后失地居民将达到4.5万人。为切实增强街道(社区)集体经济实力,依据“安宁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体商铺建设管理的安排意见”,安宁区将加快建立失地居民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目标,实际需建设商铺面积约45.38万平方米,比原规划面积多出14.29万平方米。

  各涉农街道要对集体商铺进行登记备案,对已完成竣工验收和决算,没有产权争议的集体商铺,在规定期限内移交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纳入集体“三资”监管范围,进行监督管理。

  对有产权争议的集体商铺,由争议方提出产权界定申请,区农工办负责牵头成立产权界定小组,提出产权界定意见,经各方沟通后,下达产权界定书;对集体商铺产权界定结果不服,可以向区政府申请二次界定或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产权诉讼。

  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点集体商铺,属于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街道(社区)无权擅自出让和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