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运处回应网约车新政“争议”:两年内试行

12.04.2017  22:40

  中新网兰州4月12日电 (史静静)甘肃兰州近日公布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对网约车的车辆和价格进行详细说明,有媒体及网友发布“新政没有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提供驾驶员照片手机号码等涉嫌侵犯隐私、兰州网约车标准高于一线城市”等,引起网络热议。对此,兰州城运处11日召开说明会,对网络传播中不实内容做出详细回应。

  针对网络中争议“兰州的网约车新政并未像北上广等绝大多数城市公开征求意见,而是直接发布及执行”一事。兰州市城运处详细为媒体介绍了政策出台的“始末”,自2016年10月以来兰州市城运处多次组织座谈会,市交通委客运处、法规处,市城运处、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法律顾问,兰州部分巡游出租客运企业负责人、部分驾驶员代表和益民专车、神州专车、嘀嘀出行、易到、优步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兰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讨论《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兰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

  随后,兰州市城运处分别向相关部门多次报送了《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非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而是政府规范性文件,该文件起草与审核阶段工作均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兰州市交通委法规处副处长公韶岩说,网络意见认为兰州市网约车实施细则是法规规定的认识是“不准确的”。

兰州城运处召开说明会,回应网约车争议。 史静静 摄

  兰州市城运处介绍,该细则将“试行两年”,在实际运行中还将多方吸收意见,维护各方权益,规范有序促进网约车发展,待进一步成熟后出台兰州市地方法规。

  该处向媒体披露,《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正式发布前市城运处还对其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中再次广泛征求了市民群众、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司机等群众意见。

  其中对200名网约车司机进行了网约车实施细则问卷调查,有90.31%的网约车司机表示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和兰州网约车实施细则,规范运营网约车。

  针对网约车为何要提供驾驶员信息的问题,兰州市城运处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曾对350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有39.13%的市民认为网约车存在不安全的隐患,认为产生这些不安全因素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对网约车司机资料审核不全面”、“对网约车运行制约监管不力”两个方面的占比达到60%以上。

  城运处称,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对网约车驾驶人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旨在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

  另外,有网友热议,兰州网约车规定车辆要求车龄3年以内,轴距2700mm以上,计税价格14万元以上。“这一标准高于北上广等众多一线城市的同类标准”。对此,兰州市城运处处长张建彪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确定网约车车辆标准。因此,根据市城运处对兰州市网约车市场调查情况,结合兰州市目前巡游出租汽车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规定,如“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价格14万以上”等条件。

  “这亦是依据国务院和交通部的相关精神研究制定的具体数字。”张建彪指出,这些条件的规定,是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个性化服务的原则,符合网约车辆档次应明显高于该市主流巡游出租汽车、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出行服务的要求。(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