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09.10.2015  12:09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的需要,现对消防器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2、安装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须在20日内在兰州城市学院指定位置安装完毕。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所有产品必须有国家级或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4)具有三级以上消防资质。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0月12日-10月14日在兰州城市学院2号办公楼国资处314室免费领取电子版标书(需带U盘)。

5、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要求: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在国资处314室登记,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各投标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向招标方交纳叁仟元投标保证金。学校在评标后七日内返还未中标公司投标保证金,中标公司在接到学校书面中标通知书与学校鉴定合同后,将其转为质量保证金;如中标公司在接到书面中标通知后放弃与学校鉴定合同者,视为投标违约,学校不再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投标地点:兰州城市学院1号办公楼三楼学院纪委办公室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11: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时间待定

10、开标地点:待定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昂  0931-7601399

 

 

兰州城市学院固定资产招标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