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营运车辆将实施清洁改造 年底前出台相关补贴优惠政策
11.09.2014 20:3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9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目前,兰州市主城区运营机动车二氧化碳排放量日均高达1252.99吨,这还不包括公交车和出租车。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导致主城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兰州市出台《兰州市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推广和改造方案》,推动营运车辆改造升级为清洁能源型车辆。
根据《方案》,兰州市从今年开始将把主城区营运车辆逐步改造升级为CNG、LNG、电力驱动等清洁能源型车辆,并积极引导社会车辆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今年,将重点对营运长途客车、旅游客车、1-3吨营运货车的清洁能源改造与CNG加气站的建设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货运出租、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10%,新增,包括报废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城市货运出租车辆全部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通过一系列改造,到2017年,为进一步推广节能环保能源创造条件,加大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加快报废更新步伐,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50%。到2018年,实现市内清洁能源运力20%的年递增速度,营运客车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市区3吨以下营运货车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的目标。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对清洁能源改造车辆及相关运输企业、改装企业、清洁能源补给站的财政补贴政策,对清洁能源改造车辆及相关运输企业、改装企业、清洁能源补给站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2月底前,清洁能源改造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措施落实到位。(记者 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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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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