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自来水异味处置进展情况通报

08.03.2015  05:05

    【本报讯】3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经环保部、住建部、清华大学相关领导及专家连续工作分析及实地排查后得出结论:兰州城区自来水异味主要原因为湟水河上的个别水电站在枯水期泄水清淤所致。

    据通报,3月5日,环保部、住建部、清华大学相关领导及专家抵达兰州后,连续紧张工作,对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厂及上游干支流水样进行了嗅辨分析,并对上游部分水电站库区进行了实地排查。结论显示,兰州城区自来水异味主要原因为湟水河上的个别水电站在枯水期泄水清淤所致。

    住建部专家组通过对水厂运行的考察和评估认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厂净水和消毒符合制水工艺要求,排除了自来水异味由水厂制水过程产生的可能性。

    环保部专家组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形成以下总体判断:根据嗅辨,水电站所取水样和自来水样品嗅辨异味高度吻合;一些异味物质的嗅阈值低于仪器检出限,这就是监测结果符合标准但部分公众反映有异味的主要原因。

    兰州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正继续强化消除异味的有效措施:一是经省政府协调,持续加大和保持黄河上游刘家峡水库下泄水量;二是责成涉事水电站停止泄水清淤,减少湟水河干流下泄水量;三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厂在已采取吸附净化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氧化净化措施,提高消除异味能力。

    据专家嗅辨,从7日凌晨2点起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厂出厂水异味已经基本消除;据流速推断,其他区域自来水异味8日也将逐步消除。

    3月7日监测数据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中氨氮0.228-0.382mg/L(国家标准≤0.5mg/L),PH值7.83-8.09(国家标准6.5-8.5),色度<5(国家标准≤15),浊度<0.5(国家标准≤1NTU)、肉眼可见物为无(国家标准为无),苯<1.0ug/L(国家标准<10ug/L),菌落总数<1CFU/mL(国家标准≤100CFU/mL),总大肠菌群数和耐热大肠菌群数均未检出(国家标准为不得检出),21项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各项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