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警方缴获海洛因近16公斤 8名毒贩落网

04.08.2015  11:43

    原标题:城关警方跨省摧毁特大贩毒团伙

    缴获海洛因近16公斤,8名毒贩落网

  抓获嫌疑人及从车内查获的毒品。 特约记者 冯忠海 记者 谭安丽 摄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日,兰州城关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在云南大理警方的全力协助下,经过跨两省三地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由8名甘肃东乡县无业人员结成的特大贩运毒品团伙,并缴获毒品海洛因近16公斤。

  今年6月初,兰州城关公安分局接到省厅禁毒总队的一起贩毒案件通报,通报要求城关分局开展侦查工作,接此通报后,城关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市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魏旭杲任组长,分局副局长牛小安任副组长,分局缉毒大队为办案实体的专案组全面开展了此案的前期侦查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异常诡秘,专案组从6月上旬开始,先后多次赴云南大理和我省临夏、东乡等地开展工作,逐渐摸清了大量的案件信息和线索。7月25日下午,经过多日蹲守的专案组侦查员在城关区雷坛河附近发现并抓获了该团伙两名正在向他人贩卖毒品的嫌疑人马某、马某某,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4.99公斤,经就地突审,两名嫌疑人交代了从云南购买毒品到我省贩卖的详细过程。初战告捷后,专案组侦查员迅速调整侦查方向,将全体侦查员分成三个小组,一组赶赴云南大理,其他两组留在省内,全方位开展缉毒抓捕工作。8月1日晚,城关警方获悉该贩毒团伙将有大宗毒品从云南运抵我省的准确线索后,当即抽调分局刑警直属大队及刑警一大队至六大队共计40余名警力协助缉毒大队侦查员赶赴兰州、临夏及甘南等地张网以待。8月2日上午11时许,当两辆可疑轿车刚刚驶入我省甘南州碌曲县收费站时即被等候在此的民警控制,3名运毒嫌疑人被抓获,藏在轿车后排座椅下的11公斤海洛因被成功缴获。与此同时,先期到达云南的专案组成员在大理警方的配合下又顺利抓获2名该团伙涉案人员,留在兰州的专案组侦查员则一举抓获了该团伙最为主要的贩毒嫌疑人马某某某。至此,这个继购、运、销于一体的特大跨省贩毒团伙被成功摧毁。

  目前,马某、马某某等8名涉案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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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董子彪 实习生高雯)云南大理籍男子张盛军开着藏有10公斤毒品的东风牌货车,未料到兰州后就被警方抓获。今年6月,兰州中院一审判决:张盛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盛军不服提出上诉。7月29日,记者获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一审法院查明,2014年1月13日,张盛军从云南大理驾驶藏匿有毒品的红色东风牌货车前往兰州。同年1月16日16时30分许,张盛军驾驶的货车在接驾嘴服务区以东停车场,被接到线索的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货车驾驶室挡风玻璃上方工具箱内,查获用黑色塑胶带包裹的毒品15块。经鉴定,查获的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0220.11克。归案后,张盛军供述,他受马某指使开车送海洛因,马某支付给他1万元路费,并指使其办理了新的手机号码,马某称路上有人护送其去兰州。途中,张盛军从车内藏匿的毒品中取出部分吸食,结果到服务区就被抓了。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张盛军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严惩。其运输毒品数量大,依法应处以死刑,鉴于不能排除张盛军实施毒品犯罪系他人指使及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等具体情节,尚不属立即执行的。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张盛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张盛军不服判决,称其是受他人指使运毒,一审量刑畸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特约记者冯忠海 记者谭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