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品房销售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价

21.07.2014  21:46

  取得

  中国甘肃网7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丁炜娜)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兰州市近日出台了

  未取得

  记者看到,

  买房子看准证件再掏钱

  商品房预售实行“实名制”,购房者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购房者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未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与其签订订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已网签预售备案的商品房,经买卖双方协商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以解除合同。所退房源应当公开销售。此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及时、全面、准确公示以下材料:1.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销售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

  开发企业不得有分期抛售等行为

  

  中介不得与他人串通炒卖房号或期房

  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咨询、策划)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并应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同时,凡在兰州市从事专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在从事销售代理活动前到兰州市房产局备案,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方能从事销售代理工作。经纪人员不得发布不实的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购房者购买;不得与他人串通炒卖房号或期房;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收取中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