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制管理

22.12.2015  10:25

  原标题:兰州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制管理

   中国甘肃网12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武永明)为进一步加快兰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升初”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破解群众“择校热”的问题,兰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兰州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制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打破省属、市属、区属中小学隶属关系,统筹规划,按照以县为主、就近原则,以一定区域内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为单元,或一定区域内农村、城郊、城市小学或初中为单元等多种模式组成一个学区,学区内设学区主任、副主任或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

  《意见》明确,通过实行学区制管理,建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探索教师流动、教学管理、教师研训、考核评价等新机制,努力在教育资源共享、考试招生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学区统一管理学校、统一资源配置、统一管理师资队伍、统一开展教育教学、统一开展评价考核。通过实行学区制管理,建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探索教师流动、教学管理、教师研训、考核评价等新机制,努力在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建设、教育教学互助、考试招生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校际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即启动阶段(2015年11月-12月),各县区按照《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在本县区进行学区制管理改革探索,结合实际在一个学区开展试点工作,或成立多个学区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各县区教育局要依据《意见》,明确实施进度、阶段目标,对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进行监测和调研,开展对学区制管理的阶段性评估工作,完善学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每年及时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阶段性评估报告报兰州市教育局;深化阶段(2018年1月-2020年12月),县区教育局总结前期学区制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深化学区制管理,基本实现优质教育全域覆盖和城乡均衡配置,满足城乡居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