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动“万企计划”助创业者圆梦
中国甘肃网3月2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 陈晓强)3月25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兰州市全民创业,将于4月10日起实施的《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将在4年时间里扶持1万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小微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针对创业者缺乏资金支持这一现实问题,兰州市计划累计投入近3.5亿元,从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多方面给予创业者“真金白银”的支持。
《方案》解读
4年累计投入近3.5亿元带动10.65万人实现就业
根据《方案》,兰州市将用4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扶持1万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小微企业、便民服务门店、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到2018年底,全市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390家。2015年至2018年,累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6500人,通过创业带动10.65万人实现就业。
此次将重点扶持登记注册两年以内的初创新办的企业。其中,初创企业比例不少于40%,初创企业中利用信用担保的比例不低于40%。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和就业见习基地,创业扶持贷款原则上每个企业只可享受一次。同时,兰州市政府对全市扶持创业的各项资金进行整合,从2015年起至2018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累计投入3.484亿元。
小微企业连续三年可获20万元以内贴息贷款
兰州市在延续“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将财政补助5万元调整为贷款贴息的同时,延用税收奖励20万元的政策。在全市大力实施创业扶持“331工程”,即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电商创业者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商计划);连续三年每年为1000户小微企业提供每户2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户小微);三年为1000户便民服务门店提供每户10万元额度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进行贴息(千店计划)。
“331工程”贴息贷款期限2年,由兰州市财政按基准利率和贷款贴息额度进行贴息,每月一次。在校大学生创业也可享受此政策。
在孵企业可申请不超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兰州市将连续四年在财政列支的“万企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2460万元用于贴息,提供总额4亿元的贴息贷款。所有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贴息贷款。贷款年限为1年,可连续申请。每年扶持不少于750家,累计扶持3000家孵化企业。
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的规模。兰州市将取消就业见习生源地限制,将就业见习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至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补贴6个月。加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建设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新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80家,到2018年底,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总规模达到390家。
四大类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
《方案》规定,四大类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同时对符合贷款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各项条件中符合一项即可:
第一类,电子商务企业。包括:工商登记类别为电子商务类企业;传统企业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的产品包装类企业、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及代理运营公司;为电子商务培养人才的培训机构;新设立的电子商务自主平台类企业。
第二类,便民服务门店。包括: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综合零售业务的便利店;网购线下体验店。
第三类,小微企业。包括:本市户籍或来兰取得居住证的具有创业能力的人员创办,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第四类,在孵企业。具体为:为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
《方案》指出,对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责令退回全部补贴款项,并永久取消申请兰州市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的享受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同时,对工作中因审批、监管不严,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追究其相应的监管责任。
符合条件者可向县区就业部门申请
(一)小微企业贴息贷款的审批程序:
1.千商计划:
(1)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可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3)兰州银行核贷。
2.千店计划:
(1)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可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3)兰州银行核贷。
3.千户小微计划:
(1)县区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兰州新区社保局、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初审、受理,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市工信委直接受理、审核并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3)兰州银行核贷。
(二)孵化企业贴息贷款的审批程序:
1.国家和省市认定的全市各类孵化器(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向所在孵化器(基地)提出申请;
2.孵化基地受理初审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推荐;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复审推荐;
4.兰州银行核贷。
(三)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批程序:
1.向各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高新区人劳局、经济区组织人事局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审批;
3.市财政局按见习人数核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