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司机突然开车门 老人被撞骨折

06.11.2015  14:10

  原标题:司机突然开车门 老人被撞骨折

  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责,老人要求赔偿却迟迟无果

  治疗中的豆女士 丁凯 摄

   中国甘肃网11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陶怡杉)六旬老人出门买菜,却被越野车撞伤,事后经医院诊断老人的伤势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事发后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司机全责。事后老人要求赔偿却迟迟无果。昨日上午,记者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骨伤科医院见到老人豆荣花女士,她表示时至今日在医院已经住了40天,但是赔偿事宜却没有了下文。

  越野车突然开车门 撞倒老人

  昨日上午市民豆荣花女士向本报反映称,9月24日下午5时她去雁滩张苏滩市场买菜。她骑着自行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途经雁滩张苏滩邮局门口时,一辆越野车将她撞倒,导致她胸部骨折,头部、胳膊等多处受伤,至今躺在医院。接到市民的反映后,记者来到了雁滩骨伤科医院4楼9床见到了豆荣花女士,今年63岁的豆女士正吃力地趴在病床上做理疗。右胳膊刮擦后伤痕虽已慢慢消退,但目前只能在人的搀扶下慢慢地行走锻炼。

  豆荣花永远记得那天,9月24日下午5时许,她骑着自行车刚到马路中间,就在此时,一辆越野车停在路边,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司机打开车门,车门将豆女士和她的自行车一并撞倒在地,随后豆女士感到身体很疼。家人赶到后立即报了警。

  “因我受伤,自家开的小卖部也暂停营业。撞伤我的司机李某只是付了9000元的医疗费和请护工的费用。我认为除了医疗费外,李某还应当承担出院后的后续费用,包括误工费,护工费加起来要赔偿3万元。”豆女士说,“但双方的赔偿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谈好,所以让人很无奈,不知如何是好。”

  越野车司机负全责 为何不扣肇事车

  在医院记者见到了一份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滩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一栏,明确写着2015年9月24日16时45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甘D·M7858的小型客车,沿南河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河北路邮政中心局南门处开门时,与豆荣花所骑自行车刮撞致豆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俩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豆荣花无责任,由李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损失,就此结案。并且双方都已签了字。

  采访中,豆女士的家属称,事故中越野车司机负全责,交警部门没有查扣肇事车辆,这让赔偿变得更加艰难。记者也联系到了处理此事的雁滩交警大队的丁警官,他表示不是任何事故都要扣车,交警队已经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双方也在认定书上签了字。赔偿问题如双方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肇事司机称保险公司赔多少 就给多少

  就豆荣花女士受伤赔偿一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肇事司机李某,他告诉记者,豆荣花女士提出的3万元的后续治疗费用等的赔偿,他无法接受。从豆女士住院至今,医疗费、护工费,生活费加起来他已经出了2万元的费用。现在只能等到保险公司赔多少,就给豆女士给多少,其他的他也无能为力。

  就豆女士的病情,其主治医生向记者做了介绍,豆女士是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现在主要的治疗已基本上结束,后面就是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