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口腔医院“落户”引争议 居民阻止 院方停止搬迁

10.10.2016  16:07

    原标题:担心疾病传染居民阻止口腔医院搬迁 院方表示只搬迁办公和门诊科室

    昨日院方停止搬迁,双方将协商处理

医院停止搬迁 西部商报记者 唐学仁 摄

  国庆期间,住在兰州市中山路42号的居民们遇到了一件烦心事。由于兰州市口腔医院按照兰州市有关部门的调配,要将医院搬迁至此,住户们认为医院和住宅混合一起,必定会影响居民生活,于是,居民们联合阻止医院搬入。目前,由于双方各执一辞,兰州市口腔医院的“落户”问题被暂时搁置。

  居民 住宅楼下建医院 业主联合阻止

  位于兰州市中山路42号的综合楼是原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住宅楼。该楼一到六层为办公用房,6楼以上为住宅。

  一位不愿具名的李姓住户介绍,除了办公层外,6楼以上住有140多户居民,500多人,这其中就有财政局离退休人员60多户。今年6月份,兰州市财政局办公地址搬迁后,兰州市政府要求在此办公的另三家单位也需搬迁。按照住户们的想法,这几家单位搬迁后,这六层办公地方肯定会有其他单位重新入驻办公。让住户们意外的是,国庆节前四天,兰州市口腔医院基建办先是搬进这里,然后进行装修设计。 这位李姓住户还说,住宅楼不能和医院混合在一栋楼上,不仅如此,如果医院搬迁至此,一定会有污染,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于是在医院基建办搬迁次日,住户们就找到院方协商。住户的意见是,居民楼下修建医院会带来污染和疾病传染,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楼如果要改变用途,一定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和认可。当时住户们要求医院方办理完全部手续后,再进行搬迁。

  10月9日上午,兰州市口腔医院再次将部分办公设备搬了进来,此举遭到居民反对。当天上午,居民联合将院方的办公物资挡在了门外。尽管接到报警的民警进行了协调,但居民一致认为,院方的手续不全,不能搬迁。

  院方 专业口腔医院 不存在疾病传染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西部商报记者找到了兰州市口腔医院基建办副主任由小蓉,“兰州市口腔医院是甘肃省内专业的口腔医院,没有开设传染病科室,疾病传染一说无从谈起。我们医院的搬迁,是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的。

  根据口腔医院提供的材料显示,早在今年8月17日,兰州市委专题会议中要求,兰州市卫计委和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尽快拿出设计图纸,兰州市口腔医院及早规划医院功能和科室设置,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新的口腔医院投入使用。之后的8月23日,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兰州市口腔医院搬迁至原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向兰州市委提交了申请报告,期望兰州市委常委会通过并批复。但口腔医院基建科科长严慧说,医院搬迁一切都是按照市上的要求在做,尽管市常委会的批复还没有拿到,但这也是政府已经讨论确定的。

  至于居民诉说的污染和疾病传染,严慧说,这几乎没有可能。“我们只是将医院办公和门诊科室搬过来,住院部依然设在皋兰路口腔医院原地,哪来的污染呢?

  除此之外,居民们提出的环评手续,严慧说,目前手续正在办理中,医院只是先搬迁了部分办公设备。

  兰州市卫计委医政股相关负责人证实,兰州市口腔医院搬迁确实已得到市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同意。该人士说:“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医院选址,都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所以,只要对方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只能够放行。而此次不同的是,是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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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停止

  双方协商处理

  早在2007年,位于中山路42号的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大楼因为办公和住宅建设超标而被国务院通报批评,相关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之后,该综合楼办公部分归兰州市政府调配,而住宅部分收回兰州市房产局,以商品房价格出售给住户。这些住户们认为,既然住宅部分是个人掏钱购买,那么政府改变用途,理应经过业主们的同意和认可。

  在居民的阻止下,10月9日下午,院方只得停止搬迁。院方人士告诉西部商报记者,目前已将此事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双方将通过协商处理。(首席记者 唐学仁)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