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通告》违规存储、使用有烟煤最高罚万元

14.10.2015  12:40

  原标题:违规存储、使用有烟煤最高罚万元

   中国甘肃网10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马莉 通讯员 陆荣 包世谦) 今年采暖季临近,为了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煤炭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治燃煤污染,兰州市城关区政府近日出台《2015年关于禁止销售使用有烟煤、劣质型煤和推广使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的通告》,今年该区不再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有烟煤置换,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使用有烟煤和劣质型煤的行为,违规存储、使用最高将罚一万元。

  防治燃煤污染是确保冬季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即日起,兰州市城关区煤炭市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辖区内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单位和个人使用有烟煤和劣质型煤的行为,推广使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按照规定,严禁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外的流动售煤行为,严禁运输、销售劣质有烟煤,一经发现将依法查扣运煤车辆、没收煤炭并处以煤炭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块煤和环保型煤,对已经购买存放和使用有烟煤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不再进行置换,将依法予以没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另外,辖区内各单位及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使用燃烧劣质有烟煤及各类有机废弃物,使用专营市场生产的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积极参与兰州市治理大气污染“蓝天行动”。

  另讯兰州市城关区城管执法局发现,高滩村有人在长假期间偷建抢建违法建设,预备作为厂房进行出租。昨日,执法部门来到事发地,对已经建设成型的三处彩钢结构的违法建设进行了依法拆除,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