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企业出城入园资金列支补充办法 加快搬迁改造步伐
03.05.2016 11:58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兰州市出台企业出城入园资金列支补充办法
企业搬至新区原址土地收益85%列支企业
5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兰州市出城入园企业加快搬迁改造步伐,兰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企业出城入园资金列支补充办法规定,企业搬迁到新区原址土地收益85%列支企业,本规定有效期2年。
根据规定,企业原址土地按规定程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出让收益价款全额上缴兰州市财政局专户。企业原址土地经批准通过土地熟化预申请,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收益为基数对企业向兰州新区搬迁,按照85%的比例列支企业;对企业向远郊县区搬迁,按照76%的比例列支企业;列支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新项目建设。(记者 崔亚明)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03.05.2016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