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破冰存技术难题

17.10.2014  13:56

  取消多项二次中间收费、异地贷款“破冰”……接连两日,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消息称央行、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瞬间激起千层浪,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多项新政策也受到了兰州市民的关注。10月15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三部门正式完整文件尚未公布下发,兰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尚无调整,待正式文件确定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结合兰州实际情况积极调研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对于目前热论的几大焦点问题,记者也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业内人士处获得详解。

  焦点一:取消多项二次中间收费?原本就是因地而异

  10月13日,“人民日报”通过微博在晚间发布消息称,央行、财政部、住建部决定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重点涉及的二次收费项目。对此,在甘肃省内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就像商业银行一样,公证、保险、担保等也是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贷款方时防范风险的一些措施,这些费用并不是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取,也不是每项费用都会涉及,不同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有不同的风险防范措施。”记者了解到,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申请贷款的程序中,从未要求贷款人提供公证、新房评估、贷款保险等材料,所以也就从未涉及过类似费用,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会因贷款直接收取任何中间费用。

  焦点二:异地贷款“破冰”?技术平台或存困难

  10月15日,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破冰”成为“新规”亮相后的最大亮点,回头详阅媒体消息,具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条表述,直接解读为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存在误差。”单论百姓讨论和企盼多次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其实立马实现起来还有难度,第一就是后台技术上的问题。对于大城市而言,公积金管理的内外网络基本完善,有条件顺利进行跨省市的贷款手续转移,但对于小城市而言,公积金管理的网络体系是否完善,异地贷款手续转移在后台上是否有操作性,就很难说。在转移接续中,接待方很难确认对方的信息真实性。”作为重要的金融信息,公积金管理的网络平台建设需要人力、物力、资金的多方面投入,并非一朝一夕,直接开启异地贷款接续恐怕难以一蹴而就。

  焦点三:二套房贷款有调整?兰州现为差别化贷款政策

  此前媒体消息公布的新政中透露,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10月13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第一时间对二套房首付比例做了调整,规定“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总房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总房价的60%。”但贷款额度并未调整,仍是“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随着9月中旬兰州楼市“限购”的“解禁”,二套房的贷款政策也一直备受关注。对此,记者了解到,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执行着2010年以来有关部门文件中提倡的“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政策,对首套和二套房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即首套房最低首付须达到30%,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70%,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1至5年内的利率为4.00%,6至30年内的利率为4.50%;二套房首付比要达到60%,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40%,另外贷款利率也要相应上浮1.1倍。

  焦点四: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兰州最高额度50万元

  对于京沪等一线城市而言,此次新政中,备受关注的一条政策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对于北京动辄上百万的房价,最高80万的贷款限额明显‘捉襟见肘’,但兰州的贷款额度设定目前还处于良性水平”,在兰州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位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以兰州房价较高的城关区较核心路段为例,按房屋均价9000元/平方米计算,自住型约90平方米的一套房屋总价为81万,达到30%的首付比例后,剩余房款约为56万元,而住房公积金能提供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相差并不悬殊,能基本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需求。10月15日,记者也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前三季度,该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26亿元,同比增长15.45%,已经超过了年初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