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共汽车管理征求社会意见 到站不停可罚300元

29.09.2016  17:43

    原标题:《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交车到站不停最高可罚款300元

    9月27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条例(草案)》中指出,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有未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擅自改道或者越站行驶;到站不停、拒载乘客、滞站揽客、中途甩客、站外上下乘客等行为之一的,拟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和建议。2016年8月,《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审议。2016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9月27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建议,可将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意见建议,信函请邮寄至: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730030),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字样,联系电话:8459452,联系人:张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首席记者 丁炜娜)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