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停开“单身证明” 以个人声明代替

06.11.2015  09:39

  原标题:兰州停开“单身证明” 以个人声明代替

  律师称个人声明具有法律效力,买二手房应留意房屋权属状况

  制图/武亚新

  今年8月底,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或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已婚证明”除规定情形外不再开了,其中“单身证明”因用途广泛而备受关注。

  目前,兰州市各县区民政部门已停止出具“单身证明”。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新房网签、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已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税务部门及一些银行以“个人声明”承诺单身的形式代替。律师表示,只要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出具的个人声明或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行为人提供虚假信息以达到个人目的,获得不法利益,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停开“单身证明”大部分市民理解

  8月27日,民政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民政厅接到正式文件后予以转发,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遵照执行,并将相关内容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兰州市民政局随后转发省民政厅文件。

  “我们是从10月10日起停止办理的。”位于城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该登记处大厅门口张贴着《关于停止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通知》,办事前台也张贴了民政部的文件全文。“以前来开证明的人很多,停开近一个月期间,来的人越来越少了,想办理或是来咨询的,我们都会仔细解释,并出示文件,绝大部分市民表示理解。”

  不仅如此,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还专门制作了“便条”让办事市民带走,相关依据、内容等记载在内,并写明“我婚姻登记处从2015年10月10日起停止办理此项业务,请各单位不要增加办事群众额外负担”,还给出联系电话方便相关单位或个人咨询。

  市民刘先生在咨询时得到解释后,用手机拍下文件全文,拿好“便条”,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只要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好,不互相推脱,老百姓当然希望少跑腿来开各种不必要的证明。”

   用个人声明替代具有法律效力

  数据显示,2014年兰州市开具“单身证明”达到了3.6万余份,较2013年的1万多份增加了3倍左右;它主要用于办理房屋买卖、银行贷款、房产过户、户口迁移、出国等事务,其中涉及房屋开证明的占一半以上。民政部门不再开具,那么今后市民在办理这些事务时,如何证明婚姻状况呢?

  记者从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得知,目前新房网签、房产过户等手续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在税务部门则需要纳税人用“个人声明”的方式进行承诺;有些银行也需要一份“个人声明”,有些银行则不需要。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单身证明”停开至今,很少接到其他单位打来电话咨询。而民政部也在10月下旬表示,比较有效可行的办法是争取用“个人声明”承诺来解决这个问题,如需验证声明承诺真伪,可以通过部门之间核对。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毛轩律师表示,行为人承诺单身等婚姻状况的个人声明,只要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立的意识判断,能够完全认识和判断自己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所出具的个人声明或承诺书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行为人提供虚假信息达到个人目的,获得不法利益,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手房交易或增风险买方更须留意

  另外,一些房地产中介业务员表示,停开“单身证明”后,在二手房交易这个环节,或增加了一些风险,比如,男方在未告知妻子的情况下,出售个人名下房产,但该房产实际上属于夫妻共有,妻子起诉丈夫要求平分卖房所得,给购房者带来了麻烦。

  对此,毛轩律师表示,停开“单身证明”会给二手房交易带来一些风险,更需要购房者留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作为买方首先应当核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果该房屋存在共有权人的情形,建议将他们列为共同卖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记者 田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