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价格调控: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内
原标题:兰州出台今年价格调控意见 适时推出水气定价调价程序 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4月21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2015年价格调控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兰州市将采取各项措施确保2015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0%以内,同时,将完善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适时出台水、气等定价和调价程序,落实阶梯价格制度。
完善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
根据《意见》,兰州市将重点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尤其将加强政府权限范围内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价格改革。对确需调价的项目,要妥善把握调价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与群众感受,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
兰州市还将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淡储蔬菜、猪肉(包括鲜猪肉)和牛羊肉(非清真)储备,督促县区建立和完善越冬耐储蔬菜储备,构建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满足城镇人口消费需要。
在努力降低流通成本方面,兰州市将全面落实“绿色通道”政策,设立标志牌,开设专用车道,缩短检查时间,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放行。对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运输工具,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对运输电煤、化肥、柴油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运输工具,实行优先登记、优先放行、优先通过。
在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兰州市将推广从“菜园子”到“菜篮子”的农产品直销模式,增加直销店数量,完善物流配送。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进大型超市直销试点,鼓励“农超对接”。对集贸市场和超市摊位费、进场费实行备案管理,规范农贸市场价费秩序。
今年适时出台水、气等定价和调价程序
今年,兰州市政府还将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结合兰州实际,依据有关政策和程序,适时出台水、气等定价和调价程序,落实阶梯价格制度。推动建立通过市场形成的合理医药价格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动态服务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初步疏导解决价格矛盾。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主要蔬菜品种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实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对供求和价格动态进行分析预测。完善供求和价格应急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此外,兰州市还将健全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保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定,落实中小学生相关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