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向七类交通违法行为“亮剑”

03.12.2014  13:43

  12月1日晚,兰州市公安局出动警力500多人,在全市设立42处固定检查点和28处流动巡逻岗,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向超速、超载、酒驾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亮剑”。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12月1日和2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全国统一行动部署,在全市设置42处检查点和28个流动检查点,全面加强管控,查处七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这次整治中,城区交警重点强化对酒驾、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切实加大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在晚饭后、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酒驾、毒驾的专门整治行动;白天在城区重点路口增派民警、协管员,组织志愿者,加强宣传提示,劝阻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郊县交警结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强化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集中查处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并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纠正、制止、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组织执法小分队开展突击巡查和执法,及时查处、纠正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载客、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警部门介绍,从近年来交通违法查处情况来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四分之一,超速位列首位。从危害程度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危害程度高。今年1至11月,兰州市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88起,其中致死193人,致伤641人。因不礼让行人、酒驾、闯红灯三类重点违法行为致死93人;其中不礼让行人致死人数最多,达到69人;酒驾次之,致死22人;闯红灯致死2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目的就是要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