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兰州之怒”是对政企“勾连”的纠偏

15.01.2015  08:55

    原标题:“兰州之怒”是对政企“勾连”的纠偏

    ■焦点观察

    各级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服务的对象是人民,所代表的也应该是人民的利益。只有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肩负的职能,才不辜负“人民政府”的称谓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非常罕见。(1月10日中国广播网)

    看过很多地方政府把纳税大户当菩萨供着的案例,这则新闻还真让人意外。当然,仅凭兰州市相关部门的一面之词,尚无法知晓这份通报背后还有何隐情。但是,“兰州之怒”无疑以实际行动重申了一个常识:地方政府不应是某些企业的保护伞和代言人,而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为公共利益和大局着想。

    长期以来,出于增加税收和创造政绩等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在与企业打交道时,常常不能扮演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反倒与企业“联姻”,相关企业出了问题也处处“护短”。一方面,为尽快提升GDP,取得经济指标上的效果,一些地方政府极尽所能地邀请企业尤其具备较强纳税能力的大企业入驻,甚至还为一些问题企业“开绿灯”。比如,违规引进环评不合格的企业,超标提供优惠政策等。

    另一方面,当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出现“负面新闻”之后,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急于给企业“灭火”的竟然是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地为问题企业“背书”,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帮涉事企业开脱。而在日常监管之中,还曾多次有媒体曝出职能部门在“暗访”之前给企业“通风报信”的新闻。

    久而久之,在公众眼中,有些地方政府似乎与当地纳税大户“捆绑”在了一起。这种“捆绑”,显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于这些纳税大户而言,在地方上处处享受保护和便利,危机意识严重缺失,在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方面往往动力和能力不足。更为严重的是,长期的养尊处优让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失。

    去年,曾有媒体发起“最赚钱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的调查,以社会责任报告、每股社会贡献值,公益投入、政府补贴、员工报酬、缴纳税费结合总股本定量测算及对环境或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等7个指标综合打分。结果显示,10家央企公益投入不足政府补助的5%,“油老大”中石油社会责任列倒数第五。

    更严重的是,一些企业长期有错不改,给公众留下了嚣张跋扈的印象,此次被兰州市严厉批评的兰州石化就是如此——去年8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4起环境污染事故,尤其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尽管当地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厉处罚,但兰州石化分公司的整改措施依然滞后。“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内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还曾先后3次进行严肃约谈,但至今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更是失之于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一旦给公众留下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捆绑在一起”的印象,其公信力将蒙受损失。从PX事件到出租车份子钱争议,从水价听证到土地拆迁,过去几年间发生的诸多事件中,都有政府和企业“勾连”导致政府无法做出科学决策的情况。即便出台的政策并无过多可指责之处,也难以让公众相信。

    地方政府无法认清自己的角色,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利益受损最大的无疑是当地老百姓。他们在无法直观感受到某些企业为地方经济带来好处的同时,还不得不忍受他们带来的“危害”——这既包括必须遭受严重污染的空气、水,还包括遭遇各种生活用品价格的垄断。正因如此,兰州斥责污染企业,值得点赞。

    不管是依据法律明文规定还是出于社会常识,各级政府都是人民的政府,其服务的对象是人民,所代表的也应该是人民的利益。只有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肩负的职能,才不辜负“人民政府”的称谓,才能让人民看得到希望。兰州市做了一件地方政府该做的事,得到社会舆论普遍好评,其他地方政府应该以此为镜。(白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