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兰州中考】兰州城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达60%
原标题:城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达60%
今年兰州市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由20%降低到10%
中考资料图 强江波 摄
中国甘肃网7月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马莉)近几年,兰州市城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逐年扩大,今年这个比例达到了60%,意味着有更多的考生通过对口分配进入优质高中学习。此外,今年兰州市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由20%降低到10%,择校生的录取人数需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以内。招生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对占对口分配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和享受照顾政策而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保证招生公开、公正、透明。
显公平 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再扩10%
今年,兰州市中考政策呈现出多项调整和变化。兰州市城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的比例由50%扩大到60%(兰州四中和兰州二十七中提高至40%)。2015年城区优质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市级示范的兰州四中和兰州二十七中)的招生计划是6700人,其中对口分配名额3283人。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兰州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一政策,有效缓解初中优质生源过于集中、家长盲目择校的现象,体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择校生“三限”比例变为10%
兰州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择校生的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以内。限分数: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统招分数线下20分。限钱数:按甘价费〔2008〕202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作为中考招生的一大变化,今年兰州市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由20%降低到10%。
另外,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兰州一中的比例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为:独立高中10%(兰州一中的比例为5%)、其他学校5%。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6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兰州西北中学继续面向甘南和临夏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纳入全市总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各招生学校享受对口分配考生要公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各招生学校需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和《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将招生工作“十不准”和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底对县区教育发展目标的考核和对学校的目标考核,并在年度教育质量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生时,兰州市教育局将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纪律监察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各招生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对占对口分配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和享受照顾政策而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广大家长和考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