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采取“六字工作法”着力提升办案安全防范能力

20.01.2015  20:09

      为有效防范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伤、自残以及脱逃等突发性问题,有效提升办案安全防范能力,榆中县院法警大队结合实际工作总结出“摸、查、救、软、记、送”六字工作法,有效提高办案安全防范能力,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就是摸清底数。接到任务后,司法警察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心理状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过往病史、社会关系、有无前科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以便有的放矢制定安全预案。
      “”,就是安全检查。在犯罪嫌疑人或其他涉案人员到办案工作区接受讯问、询问前,每次均对办案工作区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当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或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时,由值班法警使用安全检查设备对其身体及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对物品予以暂扣保管。
      “”,就是应急救护。与县人民医院建立医疗救护机制,开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当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出现任何症状时,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救治。在执行长途押解任务时,实行警医联动,由医院指派一名医生和护士携带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全程协同配合。
        “”,就是软质物品、食品。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工作区或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时,必须更换拖鞋;就餐时只能使用纸质饭盒和塑料勺子,不得提供带骨带刺带皮的食品;犯罪嫌疑人提出喝水时,只能提供纸杯和塑料杯,开水温度不超过40度,并在用餐或用水后,将饭盒、杯子等物品及时收回。
        “”,就是登记统计。司法警察在看管犯罪嫌疑人期间,应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包括血压情况、服药情况、心理变化、就餐时的主食及菜品、起居情况等,交接班时,做到交接手续齐全,交接事项清楚。
      “”,就是送押送回。对于被采取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专用囚车送看守所羁押,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证人,在讯(询)问结束后,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安排两名以上司法警察将其送回,交给单位领导或者他的家属并签字,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单独返回时出现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