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采取六大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05.08.2016  21:34

    为全面实施“生态兰州”战略,兰州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六大措施。

    一是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保护政策,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和天然林保护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各县区、各林业主管部门要把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切实靠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采伐限额执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皆伐改造和树木采挖移植;全面启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管理,切实做到林木采伐监管的全覆盖。

    三是着力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要将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逐步实现以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利用和经营方式,由采伐指标管理转向森林可持续经营、多功能发挥和多目标管理,稳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四是切实强化木材流通监管与林地管理。对经营加工单位木材来源开展经常性检查,严厉打击收购和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木材等违法行为,努力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对因国家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土地法》的规定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护林执法专项行动,从重从严打击盗伐林木、毁林开荒和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毁林案件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六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采伐限额年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将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兰州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