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为全省公路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水土保持服务

30.03.2016  13:33

      本站讯    去年以来,我省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社会化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超常规不超程序”和“急事特办”的原则,为公路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将“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公路项目全部纳入水土保持管理,要求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紧紧围绕省政府与省水利厅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前期审批工作部门制度。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类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推进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做到随报随审、随审随批,加快了审批节奏,提高了审批效率。去年以来,省级共审批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个,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技术协作,针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遗留的问题,组织水土保持方面的专家先后对成武高速公路等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专家组对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逐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特别加强了取土场和弃渣场重点防治区域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科学合理地提出了遗留问题的整改意见和方案。通过专家现场技术指导,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更加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本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是强化项目开工前水土保持培训。 为确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及时有效地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对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工程进行了开工前水土保持专项培训。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讲解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详细解读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就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履行措施变更报批、实施违法处罚等内容进行了宣讲。通过培训,使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更加明白各自应履行的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及时有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厅水土保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