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传达贯彻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现场会精神

29.04.2015  18:4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4月28日,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周仲平主持,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旅游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路局、省农机局有关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4月24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现场会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学习和领会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重点单位关于开展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进展情况汇报。我省抢抓作为国家确定的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试点省份之机遇,在2014年1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下发后,就立即组织召开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调查统计会,先行开展排摸公路路段和隐患底数;目前,已完成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明确了工程长期规划和2015年工作目标,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公路隐患的排查和建档工作,7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开展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交通运输部委托公路科学研究院对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对接,提供技术支撑,全省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有关人员将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专业力量。

      会议强调,全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结合我省“6873”交通突破行动,严把公路安全关,对新建路段要从源头上控制好,杜绝隐患出现,对现有路段要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要尽快出台正式的实施方案,突出农村道路等重点对象,加强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确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取得实效。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周仲平对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目前已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周局长指出,临夏康乐县“4.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53号),省安委会也连续下发了《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发电﹝2015﹞2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安委发﹝2015﹞4号)两份文件,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但是,一季度以来,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三升一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周局长强调,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要紧紧抓住作为国家确定的试点省份这个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各方的支持,做好做实各项工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摸排建档、方案制定、前期准备、实施启动等各项工作;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公安、教育、旅游、农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各种公路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农村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四要加强沟通,做好工作的对接和信息的互通,各有关部门要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沟通,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