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一千四百万件

18.07.2017  13:02

    记者从7月17日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1400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既能防范和减少风险,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公证机构通过国家法律授权的方式获得并行使专属性的法定证明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一份债权文书,如果经过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凭公证文书,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统计数据看,2016年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84.6万件,出具执行证书4.3万件。2016年,深圳公证处办理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履约率达100%;前海公证处去年共办理559件强制执行公证,其中99.6%的合同都得到了顺利履行。


    会议指出,我国虽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定公证事项,但公证预防纠纷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在日益显现。公证机构办理了大量涉及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刘子阳)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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