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伸向非公经济的“黑手”—甘肃省检察机关全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非公经济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涉及非公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普通刑事案件61件12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6人,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4件,为非公企业协调解决证照办理、手续审批、地方干扰等具体问题866个,”这组数据,真实反映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成效。
预防搭台、检察唱戏,服务领域再延伸
“我省检察机关‘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效有目共睹。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把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也纳入到服务范围。”2015年省“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盛达集团董事长赵满堂在和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座谈时,提了这样一条建议。为此,省检察院探索尝试在省工商联设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院驻工商联检察服务室,按照“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的原则,把“两联系、两促进”向非公经济领域延伸。
省检察院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级检察院按照“预防搭台,检察唱戏”的工作思路,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问题。
重打击、强服务,维权打出“组合拳”
“由于制种市场潜力巨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参与玉米制种,严重扰乱了生产秩序,破坏了制种行业形象。”在一次走访调查中,临泽县检察院干警接到制种企业反映,“我们核查情况属实后,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并且跟踪督促案件侦破过程,查办了制售伪劣种子案件9案10人。”
“严厉查处、依法打击是我们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泽武介绍,“以驻工商联检察服务室为依托,定期不定期面对面交流,推行‘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项目重点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我们打出了一套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组合拳’”。
巧预防、重监督,发展更和谐
“以前,我们都没有觉得这样会走向犯罪,这样的讲座应该经常搞”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位聆听了讲座的中层负责人这样说。该公司驻新疆分公司副经理赵某截留工程款64万余元获刑七年六个月,针对此事,检察干警进企业搞预防,组织公司中层负责人观摩了案件庭审,100余名员工参观了监狱。
通过加强对侦查机关越权办案、违规插手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人员经济纠纷活动的监督,以及查办发生的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犯罪案件,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涉及非公经济的预防调查18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56次,帮助整章建制98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35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8701次。
“只有坚决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堵住向企业乱张的‘黑口’,让非公企业家遇到困难有人帮助,受到欺负受人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