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经济发展问题的讲话精神大力推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

28.06.2016  11:23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实际,兰州市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推动、政策驱动、市场拉动、典型带动的作用,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推动非公经济加快发展。2016年1-5月,全市非公经济预计实现增加值554亿元,同比增长12%。

  一、非禁即入,引导非公经济拓宽发展领域。一是营造非公经济政策环境。通过梳理国家、省上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出台《进一步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实施方案》,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万众创新、破解融资难题、加大财税支持、强化服务引导等方面提出24项具体政策和5项保障措施。二是扩大市场准入领域。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参股、控股、PPP、租赁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落实三证合一、先照后证、首问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等改革制度,将企业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缩短为5个工作日,名称预先核准缩短为3个工作日,将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四是引进参与国企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增资扩股、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兰州美高鞋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截止目前共引进民间资本116亿元。五是引导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我市重大项目公开引入社会投资机制。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库,已储备项目30个,总投资642亿元。

  二、大众创业,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搭建双创政策体系。以城关区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出台《兰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方案》,制定扶持众创空间发展、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10项配套政策,搭建全市“双创”工作“1+10”政策体系。二是扶持培育众创空间。制定《兰州市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实施办法》,实施扶持众创空间发展“5个2”工程,运用资金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和贴息贷款等方式开展扶持工作,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已培育船说创业咖啡、西部创客、甘肃1898创业咖啡馆等新型众创空间66户。三是实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安排财政资金2030万元,通过信用担保和贴息贷款的模式,对各类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扶持。2015年6月以来,共向3912户小微企业、电商和在孵企业发放贴息贷款5.2亿元,带动2.1万人实现就业。四是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规范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涉企收费行为,取消、停征或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截止2016年4月,累计为2276户企业减免增值税1153.9万元,所得税1658.2万元。

  三、创新驱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培育。一是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兰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先后申报认定18户非公企业为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列支企业扶优扶强资金,以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平台,通过提供优惠担保贷款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非公企业,截止目前已为企业担保贷款1.7亿元;同时,安排贴息资金3000万元,用于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担保贷款给予适当贴息补助,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为非公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资源。建成兰州科技大市场并投入运营,通过整合企业、科研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资源,为非公企业提供技术交易、仪器设备共享、碳排放交易、科技项目申报等线上线下服务。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从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等八个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全市“1+8”的科技改革创新政策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已培育认定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7家(其中国家级5家),在孵企业4500家,带动就业5万人。

  四、改革创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实施万户小微企业创业信用融资贷款工程。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増信平台,为抵押物不足、在银行未建立征信体系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创业信用贷款。安排财政资金3000万元作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企业提供单笔20—100万元、且贷款年利率按同期基准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30%的信用贷款,2015年至今已发放信用贷款2.1亿元。二是建立“税易贷”信用融资模式。对上一年度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合计5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银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以内流动资金贷款。2015年全市发放纳税信用贷款2.5亿元,2016年已发放5139万元。三是实施新三板“361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培育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申请挂牌并给予资金补助。截至5月底,全市新三板上市企业后备库共储备企业400余户,成功挂牌13户,系统审核5户,挂牌企业已陆续获得融资支持12.3亿元。

  五、服务引导,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一是积极设立和争取各类发展基金。目前,市政府已出资5亿元,参与设立了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并设立线下线上申报机制;城关区也相继设立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5200万元、科技企业发展引导基金3000万元和“双创”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1亿元,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自国家启动专项建设基金政策以来,我市先后为兰州雪龙兴隆山滑雪场、三维商城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等7个非公经济投资项目争取专项建设基金4.16亿元。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法律、金融、协会及各类代理服务机构资源,不断完善兰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8家,省级平台37家、市级平台21家,2016年一季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担保、技术交易、法律咨询、中介代理等各类服务2万次以上,全市化工、建材、装备制造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4个重点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三是注重非公经济人才培养。出台《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在人才认定、财税金融扶持、项目扶持、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保障等方面向非公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累计为非公企业引进各类人才60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86人)。

  六、领导包抓,突出营造良好的政商关系。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抓制度。修订完善《兰州市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制度》,安排全市264名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264户重点非公企业进行联系帮扶,2016年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共深入企业协助解决发展难题226项。二是建立市长定期联系商会会长制度。每年组织召开2次商会会长座谈会议,理顺商会管理机制,发挥各类商会作用,重点吸收新兴业态非公企业入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抱团发展。三是注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待遇。先后推荐12名非公企业家担任省人大代表、11名担任省政协委员,15名担任市人大代表,59名担任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