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创收指标

02.08.2016  10:36

    原标题:我省今年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2016年,我省将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今年全省69个县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在人事薪酬、法人治理等体制机制领域有所创新。省级将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每个市州拟选择1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今年,我省将结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理顺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同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

    今年,我省将继续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省财政对69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安排补助资金。市州、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并将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医务人员薪酬不与医院业务收入挂钩

    我省将以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的收入分配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妇产科、儿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2016年9月底前,各县级市和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庆阳、白银、酒泉3个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

    在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方面,今年我省的重点任务是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缩小政策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使城乡居民更多地享受医改红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工作进度,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城镇居民正常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学生8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人均120元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有序推行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同时,我省还将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7月底前,完成统筹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试点城市、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

    总结各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与总额预付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模式。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其中按病种付费涵盖省上确定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病种。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记者方言)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