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租房提取人数明显增加

10.09.2015  09:12

  原标题:8月26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后——

  租房提取公积金人数明显增加

   中国甘肃网9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文博)昨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以上限贷款60万3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将减少利息支出29890.88元,月供支出相应减少83.03元。

  贷60万30年期月供减少83.03元

  据悉,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为:职工当年缴存公积金仍按0.35%计息,上年度缴存公积金计息利率下调0.25%,由1.6%下调至1.35%;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0.25%,五年以下(含五年)由3%下调至2.75%,五年以上由3.5%下调至3.25%。据介绍,本次央行再次降息,将进一步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人减轻了还款负担。

  以目前兰州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6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0年计算,若采用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按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下调到3.25%计算,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将减少利息支出29890.88元,月供支出相应减少83.03元。本次调息,8月26日及以后发放的贷款将按调降后的新利率执行,8月26日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2016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增加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住建部《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精神,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今年4月修订了《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尤其在租房提取方面政策效应明显,充分发挥了住房保障作用。提取政策放宽后,以前只缴存难支取的公积金,成了广大职工手中想用即用、帮得上忙的“活钱”。兰州市自4月调整政策后至8月下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和金额分别由2014年全年的17人、10.9万元增加为485人、411.9万元,分别是去年全年的29倍、38倍。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后,凡是无所有权住房的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条件由原来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缩短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可提取本人和配偶当年应缴存额的50%且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的房屋租金,提高到了可提取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如今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也进一步简化,提取人只需出具本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和结婚证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不再需要提供租赁证、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等租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