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05.01.2015  23:40

根据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及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妇城建〔2014〕2号),经高校和厅直属单位推荐,评审会遴选,教育厅党组审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 “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省巾帼建功文明岗”、“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人选,特此公示。

一、“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1个)

甘肃省保育院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

宁  玲 省保育院膳食营养科科长、儿童保健副主任医师

三、“省巾帼建功文明岗”(2个)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甘肃省保育院

四、“省巾帼建功标兵”(2人)

宁  玲 省保育院膳食营养科科长、儿童保健副主任医师

曾巧英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博导

公示时间从1月5日起至1月7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于甘肃省教育厅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931—882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