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省院召开

26.05.2016  17:23

        5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省院顺利召开。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亮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出席会议。各试点市级院的分管检察长和民行处负责人,非试点市级院的民行处负责人以及省院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路志强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来我省接连发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如兰州水污染事件、腾格里沙漠排污案、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案等,这些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一项民生检察职能,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自去年7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省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工作还处在全国前列,但应当看到,试点工作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比如有的院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院缺乏担当意识,缺少破解方法;有的院办案力量薄弱等,特别是到目前为止我省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还是空白。这些问题和不足,严重影响了我省试点工作的整体成效,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就如何推进下一阶段试点工作,路志强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出精力、拿出毅力、使出合力,坚决打赢公益诉讼试点攻坚战;二是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加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三是要着力加强与有关各方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各方的鼎力支持,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要毫不松懈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尽快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解决办案空白的问题;五是要认真研究,及时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出来,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六是各试点院党组和检察长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敢于担当,真正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挥集体领导和审查把关作用。
        路志强强调,各试点院务必要按照高检院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解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空白的问题。在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半年工作会议上,各试点院要将试点工作作为专题向省院进行汇报,省院要做重点点评,对未完成试点任务的,省院将约谈试点市级院检察长和主管副检察长。
      李东亮就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路志强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谈了四点意见:一是各试点院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路检察长在讲话中提到的思想认识不足、办案不力、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各试点院要狠抓案件线索收集、调查取证、诉前程序、庭审工作四个环节,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三是各试点院要正确处理好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非试点院的关系,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四是各试点要从强化领导、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办案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入手,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各试点院分管检察长作了交流发言,李东亮逐一进行了点评。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作了总结讲话。还统一组织观看了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怠于履职案的庭审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