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20公斤毒品法庭上两男自称被人威胁

01.12.2015  02:54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从成都到云南,再从云南驾车回到甘肃,车上多了20920.67克毒品。当警方将车上两人抓获后,两人均称不是主动运毒,而是被逼无奈,因为有人以家人性命相威胁。11月30日,这起毒品案在兰州中院开审。

    检方指控:2014年12月8日,1984年出生的马甲和1981年出生的马乙受杨哈布(在逃)雇佣,驾驶甘N牌照的大卡车从成都前往大理拉货。9日上午,马甲与大理货主联系,并前往大理大观宾馆对面的居民楼内取毒品。毒品到手后,二马驾车回兰。11日1时许,二人驾车到达碌曲收费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民警当场从车槽内查获毒品可疑物60块,经鉴定为海洛因,净重20920.67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甲、马乙的行为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于11月30日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第一被告马甲称,自己算是杨哈布的雇员,此前一直开车从新疆运葡萄干到成都,这一次杨哈布让他和马乙一起到成都送完葡萄干后,再到云南拉些蔬菜发回临夏。途中他按照杨哈布的指示,购买了两张手机卡,之后将车开到了云南大理。在大观宾馆门口,一男子交给他一个行李包。他问是什么东西,对方称不该问的不要问,后来他才发现是毒品。他给雇主杨哈布打电话,对方称给7万元的运费,并以他家人的生命相威胁,自己没办法才运了毒。

    第二被告人马乙同样不认为自己犯了罪。马乙称在车上发现毒品后,他非常害怕,立即给杨哈布打电话,结果对方挂断。紧接着有人打来电话,以他全家人的生命相威胁。他本想着到了临夏后交给临夏警方,没想到却在碌曲被抓。他只是杨哈布雇佣的代班司机,杨哈布给他的工资是每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