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贪腐案查扣财物流向

20.03.2015  02:58

     中国社科院18日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5)》指出,2015年要将反腐败进行到底,既要防止尚未发现的腐败分子逃脱制裁,也要防止利益集团伺机反弹、卷土重来。报告建议有关部门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开贪腐案件查扣财物的查抄、流向、处置等情况,避免出现糊涂账现象。

    去年637名贪官被直接披露姓名

    “2014年反腐败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其规模和深度在新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报告称,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老虎”落马,湖北、山西、广东居前三位,其中,被直接披露姓名的腐败官员达637人。

    报告主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介绍,根据统计,2014年,平均每天有500多名公职人员或共产党员,因涉嫌腐败或违纪违法被查处,平均每一天有2到3位厅级干部被查处。

    报告建议,2015年,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进程,同时,还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开贪腐案件查扣财物的查抄、流向、处置等情况。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将没收的部分财物投入社保、民生领域。

    建议司改方案不要“闭门造车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5)》指出,2014年司法改革方案,从起草、论证甚至到出台,都处于秘而不宣的状态,“一项本应由全民参与讨论广泛听取各界尤其是基层法官诉求的工作,最终只是由少数人捉刀拟定。

    “这种神神秘秘、闭门造车的改革方法应当摒弃,因为其直接关系到相关改革能否最终落地。”报告在2015年法治发展预测中指出,2015年将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一年,建议摒弃司法改革神秘色彩,充分听取民众意见。

    报告肯定本轮司法改革目标清晰,同时指出,本轮司法改革能否收到实际效果,关键是具体制度的设计到位,“研究论证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已成为当前司法改革不得不重视的问题。”报告建议“探索改革的路径需要深入基层实践、调查研究,绝不能闭门造车、人云亦云,先行试点的司法创新经验尤应得到重视。

    司改应在保障宪法权威前提下探索

    报告认为,司改方案“去除司法地方化”,提出将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交由省级层面管理,这与中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冲突,上述法规确立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长由同级人大选举和罢免。

    “保障宪法权威的同时落实司法改革才是中国探索深化司法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报告认为,最根本的解决路径是修改以上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改为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两院报告的票决制改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罢免制。

    报告还指出,司法机关人财物由省级院统一管理,目的是去除司法地方化,但人事权与财政权提级管理是否会加深司法的行政化成了摆在面前的问题。同时,统一管理后办案经费若不能足额及时保障,引入地方财力支持,是否又为司法地方化埋下伏笔。  据央视网